关于积极参与福州市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评工作的倡议书
2021-10-27 16:36:46
fass
146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委文明办、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福州市文明委《关于深化拓展省市共建活动提升福州文明城市建设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福州市文明城市建设,根据省直机关文明办《关于积极参与福州市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积极参与福州市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迎评工作,倡议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省市共建文明城市是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我院干部职工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参与者、推动者,更是城市文明的见证者、共享者,应当成为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力量。全院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对属地的相关工作予以全力支持,提高对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
二、模规范遵守各项规则
(一)遵守交通规则。
全院干部职工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礼让斑
马线、有序停放、人车各行其道、遵守信号灯,骑行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 的良好交通习惯。
(二)遵守行为规则。
市民文明行为,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有序排队入
场、不插队、遵守一米线距离;不大声喧哗吵闹;垃圾分类、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随地便溺;公共场合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打喷嚏咳嗽掩口鼻;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不吸烟;保持环境整洁,使用公厕干净;座椅等休息设施不躺卧。
附件:1.福州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与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2.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家书
3.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小贴士
院机关党委(文明办)
2021年 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