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科院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4-01-18 17:00:21 fass 555

1月16日上午,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宋建晓主持召开院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处分规定》和福建省纪委监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郑志洵莅会指导。院领导,各所、处、中心负责人,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加强党的理论武装,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社科研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二要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发挥理论优势,以多学科视角深化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研究,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理论成果,把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践力量。三要牢牢把握底线思维,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以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用好容错纠错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严守纪律底线,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持续夯实队伍建设。深刻认识履行全面监督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优良学风,用好各类调研基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真抓实干工作作风展现应有作为,为推动社科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