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12日至9月22日,省委巡视一组对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开展巡视,并于2024年1月3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高度重视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过硬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省委巡视一组反馈巡视情况后,我院立即于2月4日召开院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巡视一组指导精神,对巡视整改意见认真回应、照单全收。党组书记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做到全流程把关,以上率下引导全院干部职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党组书记担任小组组长,扛起主体责任,主动认领23个问题整改任务,亲自挂帅协调,靠前调度指挥,指导制定《中共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在3月28日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并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分管院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职责分工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处室对照《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阶段性梳理汇报整改进度情况,力争在时限内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对照反馈的5个方面34个问题,细化提出123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院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0次、专题学习3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不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与督导,全程紧盯、一抓到底,形成整改闭环。同时,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等两个专项检查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整改。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成果运用。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解决重点问题带动科研工作开展,解决共性问题化解深层次矛盾制约,集中整改期共完善规章制度16项,做到纠正一个错误、整改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干部尤其是部门“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打造理论高地主力军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提炼有学理性的研究阐释。上半年,共组织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6次,召开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举办理论研究阐释专题培训4次,举办专题改稿议稿会3场。截至7月31日,以省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文章57篇,其中有27篇发表在理论版;我院在各类党报党刊上共发表阐释性文章91篇,其中学理性阐释文章40篇。发布院《关于申报研究阐释选题的通知》,在各类课题中增加学理性选题项目比例。编制发布省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指南,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选题达65%以上。
二是加大基础研究占比。召开“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会”,举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座谈会4次,我院今年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19项,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1项。其中,我院申报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Z世代国风认同的数字表达与文化塑型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近代海外侨批文献整理与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跨国留守儿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研究”“家庭教育成本对再生育决策的影响研究”等共5项获得立项。制定院《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研究阐释、决策咨询和基础理论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打造朱子文化研究品牌行动方案》。设立“两岸融合发展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丛书”“新时代福建乡村振兴机制创新研究”等3项重大专项,促进基础研究成果在“三驾马车”中占比基本达到均衡。
三是建强用好省研究中心。上半年,召开省研究中心年度工作会议1次,主任办公会议4次,发布2024年度工作要点。召开省研究中心秘书长联席会议,增补2位省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研究制定《省研究中心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特约研究员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新增第二批特约研究员30名。围绕“‘松绑’放权40年来的实践探索与理论价值”等内容,征集100多篇文章,形成《福建纪念“松绑”放权理论研究论文汇编》;合作召开“提振精气神、建功新福建”座谈会,征集文章84篇。做好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初步拟定《省研究中心基地评审考核管理办法》,筹备启动年度基地项目申报工作。
2.关于推动学科、学术、话语“三大体系”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特色优势学科扶持力度。2023年12月已安排相关研究人员赴泰国开展调研。与有关单位合作举办“两岸智库论坛”“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与两岸融合发展学术论坛”,两场会议均邀请境外嘉宾参加。引进涉台法律研究方向博士1名、华侨华人研究方向博士1名;调配1名同志去现代台湾研究所、1名同志去华侨华人研究所协助工作。
二是提升特色学科影响力。制定院《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组建“闽籍海外华侨华人与侨乡高质量发展”研究团队。设立“两岸融合发展研究”重大专项,含11个子课题,与中央党校等专家对接。制定院《当代文化发展与创新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院党组书记带队赴厦门等地调研省研究中心基地建设工作。落实研究所周二、周五研讨机制,举办两岸融合圆桌对话;邀请中国社科院台湾所、北京联合大学台湾中心专家开展研讨。
3.关于服务决策咨询“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减弱的问题。
一是开展具有前瞻性、政策性的对策研究。发布院《年度课题指南》。组建信息简报小组,做实分析工作,为决策咨询选题提供参考。截至7月31日,共召开与决策咨询工作直接相关会议4场,共呈报研究报告65篇,多篇获上级领导综合性批示。申报11项2024年省新型智库课题,其中3项获批立项。
二是争取提供有分量的决策咨询成果。用好信息报送相关平台,上半年,共通过相关平台报送信息54篇,被采用28篇。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组建智库工作专班,与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办座谈交流。邀请南京大学、省委政研室等单位专家作决策咨询培训讲座2次。
三是推动《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复刊。截至7月31日,已推出10期专报,其中8期获省领导批示。
4.关于激发推动社科研究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创新活力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强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交流合作。承担省政府委托的“2023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第三方评估工作”获省领导批示。2名研究员受聘担任福建省委法律顾问。已与莆田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正在推进与省人社厅、厦门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工作。
二是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加大对年轻科研人员培养力度。院领导分别组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与批评”“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中国式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等4个研究团队。设立“两岸融合发展研究”“中国式现代化研究丛书”等重大专项,共吸纳39名青年科研人员参与。院年度课题申报中突出团队指标,2024年共立项60项院级课题,其中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主持课题25项,约占42%;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主持课题16项,约占27%,比例明显上升。印发院《青年科研服务团组建方案》《青年博士经济生态组工作方案》《青年博士社会历史组工作方案》,成立4个青年服务团、2个青年博士先锋队。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完成环境搭建、系统调试,启动个性化升级工作,与相关部门进行科研管理数据平台对接。完成新VPN远程访问设备更新和OA系统调试,7月初安排大数据公司和使用部门对接使用流程,7月12日开展培训后投入使用。加强涉台文献资源建设,到涉台文献资源建设单位调研相关建设情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不够到位,个别领域、环节存在廉政风险漏洞方面
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院党组抓好年度任务落实。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印发《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任务安排》。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由院领导带队赴各支部开展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整改方案》,要求时限内完成整改。
二是提升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意识。召开2023年度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制定《关于在巡视整改期间开展谈心谈话的工作方案》,整改期间,主要领导共开展谈心谈话43次,各支部填写《谈心谈话记录表》并报机关党委。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谈话机制。下发《关于开展谈心谈话的通知》,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完善谈心谈话记录,院机关党委统一规范谈心谈话格式,制作《谈心谈话记录表》,各支部向机关党委递交《谈心谈话记录表》120份。在日常工作、干部任前、人员新进、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会前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4月2日召开院警示教育会议,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5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党组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党课。7月23日,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驻部纪检组组长上党纪学习教育纪律专题党课。
四是提升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5月8日,召开纪律作风教育专题会议,通报处级干部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问题。院人事处开展自查自纠与自我批评,重新检查2020年以来提任的16个处级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发现8名处级干部的材料存在表述错误。目前,上述8人已重新提交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并作书面检讨。
6.关于落实监督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建立巡视整改调度会商机制,逐项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一月一调度、一事一会商,全周期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强化源头防控,锚定“三重一大”深化拓展会议监督,通过会前沟通、会中列席、会后问效,形成监督闭环。深化“1+X”监督机制,以财会监督为重点压实职能监督责任。分单位分领域分阶段分重点开展“下沉式”半年监督检查,完善“四责协同”机制。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执纪执法,审慎稳妥处置问题线索,持续推动制度“立改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制定出台《监督指导机关纪委履职若干举措》,推动机关纪委专岗专责实化深化。坚持“管好自己就是最好的监督”,强化请示报告制度,将严的要求延伸至八小时内外,坚决防治“灯下黑”。
二是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修订完善《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7.关于院级课题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健全院级课题管理制度。认真梳理排查院级课题管理制度,补齐制度漏洞,加强课题全流程管理。上半年,修订印发院《青年资助课题管理办法》《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管理办法》《横向课题(项目)管理办法》《课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院级课题结项管理的通知》等多项课题管理规定。印发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调整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制定2024年度院科研经费预算明细表。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修订《课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规定执行,在院年度课题申报过程中,取消2年内被撤销课题负责人申报资格共4人。对1项违反规定未结课题予以撤销,并收回课题经费10万元。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是加强过程管理和结项审核把关。对课题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立项信息完整,并做好立项信息与结项工作的对接。补齐个别课题变更申报材料审批手续和部分课题立项信息。实行课题中期检查制度,发布《关于2024年度开展院级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召开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半年汇报会,分析半年科研工作。对课题要素变更与课题撤销情况进行把关,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对存在要素变更的课题保存好申报及审批材料。修订印发院《年度课题结项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项“三审制”。每年3月份发布《关于开展院课题撤销管理的通知》,对未如期结项的课题予以撤销。目前,已对未达结项成果要求的1项课题和到期未完成的1项课题予以撤销,共收回已拨付课题经费4.65万元。设置督查专岗,安排专人对院课题申报、评审、立项、过程管理与结项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加强课题经费审核管理。对存在“虚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课题经费”问题的直接责任人黄荔梅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另一责任人魏澄荣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取消二级保健待遇,并没收其违法所得。修订院《课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务凭证附件审核管理,必要情况请报销人员提供商品实物图片等材料作为报销依据。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审批制度,直系亲属作为经办人或审批人的报销事项要经上级领导审核后予以报销。下发通知将违反规定的有关商家列入黑名单。落实纪检监察建议,院党组聚焦“课题经费管理”等,分级分类处置相关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案后警示教育,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到福建社会科学院上专题党课。
8.关于图书采购和小额工程建设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图书采购流程管理。修订印发院《图书采购管理办法》,纳入合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审核等内容。组织专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院《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安排人员参加厦门大学台研院涉台文献资源建设研讨会,赴福州大学图书馆进行调研。成立院调查小组,查清“图书采购不严格”问题,并在文献信息中心严肃开展警示教育。
二是严格工程建设招标流程管理。对相关问题已进行深入核查,充分查阅相关聊天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谈话,经查实,确认无串标行为。修订印发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工程(采购)项目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9.关于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制定院《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分批次开展选拔任用部分处级干部工作。转任1名正处级干部,提任2名正处级干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挑选21名年轻干部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印发院《干部职工外派管理办法》。先后选派6名干部到省直单位、科研机构等跟班学习,1名同志到研修班学习,安排6人进行院内多岗位锻炼,6人进行兼职锻炼。
二是提升人才队伍培养成效。开展2024年省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科研人员工作,6名拟聘博士正陆续入职到岗。先后邀请北京大学等专家学者作学术讲座、专题辅导报告会9场;各研究所组织开展学术研讨22次;选派6名青年人员到省直单位和科研机构跟班学习,1名同志到研修班学习。院领导分别牵头组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等研究团队,成立4个青年服务团、2个青年博士先锋队,对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帮带实践。制定《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责任,并作自我批评。
10.关于选人用人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努力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群众总体评价。院党组深刻检视问题,党组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修订印发《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流程规范》。建立干部跟踪培养表格清单,将科研成果、年度考核、奖惩情况等纳入清单中。
二是严格核查干部选任中对干部信访件反映问题。针对“干部选任中对个别干部信访件反映问题核查不严格”的情况,人事处重新启动信访件核查工作,查明信访件反映问题在有关干部选任党组会前已核查,院党组已形成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不影响该同志提拔的结论,但未找到书面核查材料。健全干部信访件举报核查机制,在《院党组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增设干部选任考察信访举报核查规定。
1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充分体现政治机关和政治功能。院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部署要求,积极承担省研究中心具体工作。上半年共召开28次院党组会议,全院共有科研成果250余项,整体上升。进一步规范和改进院党组会议记录工作,安排记录人使用专用记录本记录。确保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均为中共党员。
二是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见效。完成全院支部届满换届工作,及时调整办公室党组织设置,将办公室第一、二党支部合并为办公室党支部。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并根据整改意见,要求相关支部重新查摆党建工作问题,形成新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材料。加强“三会一课”督促检查,拟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已开展本年度“三会一课”督查检查1次,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四)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方面
12.关于对所属期刊编校质量问题的整改举措落实不力问题。
院党组持续推动相关期刊整改到位。《福建论坛》杂志社2023年严重拖刊问题,已在分管院领导带领下于2023年6月解决。2024年成立杂志社出版业务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完善和落实值班编辑制度、三校制度、外校制度、清样多轮审核制度,优化流程管理。出台《福建论坛杂志社舆情应对工作管理办法》,设立杂志社舆情应对工作管理小组,对于此前不实网络信息,在院官网和杂志社所属公众号发布相关声明,并联系相关媒体平台,发函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修订《福建论坛杂志社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福建论坛支部上半年以来进行意识形态专项学习3次,开展支部书记谈心谈话6人次,党纪教育专题党课1次。完善《亚太经济》编辑部“三审三校”制度,组织编辑人员学习《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2次,开展编校业务培训讲座2次,编校业务培训1次,今年聘请1名专业英文外校,新增1名专业校对。
13.关于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与管理存在缺失的问题。
一是及时更新阵地学习宣传内容。对网站运行情况栏目内容时效性进行动态监测,定期进行网站意识形态安全检查。建立院网、院微信公众号内容联动机制。对我院网站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归档“建党百年与党史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内容栏目,及时更新板块设置,设置“党的二十大”“学习新思想”等专栏。安排专人加强院网站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发布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
二是严格管理新媒体平台账号。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推进会。7月完成新媒体平台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制定印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院属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于4月25日召开院党组会,未履行报批手续的4个微信公众号全部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还有不足方面
14.关于履行整改责任还有薄弱环节的问题。
持续跟进长效整改,提升整改成效。针对“档案职称超职数聘任问题尚未整改到位”情况,院党组深刻检视问题,党组书记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现已不再新聘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计划分阶段进行消化整改,2023年12月至2028年8月,3名档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将全部退休,解决档案系列职称超职数聘任问题。严格按核定的结构比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专业技术职务与其从事的工作岗位不相适的,坚决不予聘任。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印发〈福建社会科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
15.关于运用巡视成果不够充分的问题。
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针对“干部队伍老龄化现象突出”问题,制定院《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开展选任部分处级干部工作,已转任1名正处级干部、提任2名正处级干部;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挑选21名年轻干部入库,实行动态管理;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制定院《干部职工外派管理办法》;建立院领导、所处长联系培养青年人员落实、检查机制。针对“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仍然不够”问题,设立智库专班开展决策咨询研究,复刊《福建社会科学院专报》,现已推出10期,其中8期获省领导批示。设立15项2024年度国情省情调研课题。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处理情况
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处理,针对巡视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现已全部办结。根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以及巡视反馈意见,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27人,其中给予魏澄荣、黄荔梅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吴德进、郑斯扬组织处理,给予刘宗坤、陈元勇、刘凌斌诫勉谈话处理,其他处理共计22人次,包括责令检查1人次、批评教育16人次、谈话提醒5人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抓常抓严抓实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突出查缺补漏,厘清整改存在问题
经过半年的集中整改,省委巡视一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完成巡视反馈整改任务,但对个别问题的症结所在把握不够到位,追根溯源不够深入,导致部分整改措施的针对性、精准性还有待提升。院党组将认真复盘总结,坚持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找准症结、精准施策,拿出实招硬招,攻坚克难、有的放矢。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一组、驻部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吸收上级部门的指导意见,切实提高巡视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突出全面整改,持续加大攻坚力度
截至目前,因历史遗留等原因,“档案职称超职数聘任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目前仍超聘3人”问题还需要较长时间逐步解决。目前,我院已不再新聘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计划从2023年12月到2028年8月,将现有档案系列职称超职数人员通过退休方式分阶段进行消化整改。在之后的工作中,也将严格按核定的结构比例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专业技术职务与工作岗位不相适的,坚决不予聘任,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突出常态长效,全力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集中整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相统一。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强化跟踪管理,全面梳理台账资料,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尚未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持续发力。集中整改期后,坚持举一反三,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补齐制度缺失,堵住制度漏洞,建立健全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用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591-83722651;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18号;电子邮箱:wmk608@163.com 。
中共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
2024年11月15日